公告日期:2026-03-28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按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评价。具体包括:
控制环境:对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发展战略、对外投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反舞弊机制进行评价。
风险评估:对风险控制机制进行评价。
控制活动:对重要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进行评价。具体包括:三重一大、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经营项目管理、目标成本管理、税务管理、担保业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外包管理、生产管理、实体企业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等。
信息与沟通:对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外部信息传递、信息保密、信息系统控制进行评价。
内部监督:对公司内部审计、内控评价、违规经营责任追究进行评价。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战略管理决策风险、投资决策风险、并购融合风险、社会责任风险等;
运营风险。主要包括:销售风险、采购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生产管理风险、研发管理风险、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风险、员工道德操守风险、保密风险、审计监察风险等;
财务风险。主要包括:现金流风险、资金管理风险、担保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税务管理风险、财
务报告风险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