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
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召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工作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以及对初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金龙汽车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按时保质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