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赵蓓、董事
陈锋和独立董事张盛利,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赵蓓任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题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金龙汽车 2024 年年度报告;
3.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十一届 2025 年 4 月 24 日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第十一次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7.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9.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子公司金龙联合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十一届 2025 年 8 月 27 日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二次 2.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十一届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三次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十一届 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担保业务管理制
第十四次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度》的议案;
2.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报告客观公正。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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