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 2026-010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涉事宜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海尔智家股份
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或“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背景
2020年11月,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签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已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到期,2021年4月29日,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代表其自身及其联系人1,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海尔集团合称“乙方集团”)续签了前述协议,协议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0日,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1 联系人具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赋予的定义。就《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而言,乙方集团的联系人包括但不限于:(1)其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该控股公司的同系附属公司;(2)以乙方集团为受益人(或如属全权信托,以其所知是全权托管的对象)的任何信托中,具有受托人身份的受托人(“受托人”);(3)乙方集团、以上第(1)项所述的公司及/或受托人(个别或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30%受控公司,或该 30%受控公司旗下任何附属公司;(4)以合作式或合同式合营公司(不论该合营公司是否属独立法人)的任何合营伙伴,其中乙方集团、其任何附属公司、控股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同系附属公司及/或受托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合营公司的出缴资本或资产或根据合同应占合营公司的盈利或其他收益 30%(或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百分比,而该百分比是触发进行强制性公开要约,或确立对企业法律上或管理上的控制所需的数额)或以上的权益。
该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基于以上背景,公司拟与海尔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610,764股股份,并通过控制的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161,423,636股股份,共计控制公司3,234,034,400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34.49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海尔集团控制下的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华刚、宫伟、Kevin Nolan、李少华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续签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交易条款及预计关联交易年度额度于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其他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
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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