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琪)
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吴琪,男,生于 1967 年,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曾任埃森哲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副主席、顺哲公司董事长;罗兰贝格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大中华区总裁;罗兰贝格全球监事会成员;富士康D 次事业群战略和智能制造高级顾问和著名创业加速器 Xnode 的顾问等职务。本人拥有 25 年的全球一流的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和管理经验,本人过往咨询行业经验涉及运输/物流、高科技制造、旅游、金融、消费品、房地产、政府部门等多个行业。在发展战略、组织变革、销售及品牌战略、企业创新、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与升级等众多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确认函提交董事会,就独立性与公司进行定期动态确认。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全部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出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5次董事会及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1次ESG委员会、2次独董专门会议,履职天数为16天。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前述会议,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先后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在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ESG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1)在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中,对于董事高管履职情况、新一届董事、高管换届事宜进行了审议。审议中,重点考量董事会、高管层相关架构是否与公司发展情况、业务复杂度及未来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推进等高度契合,构成是否足够多元化、包容性,以提升公司决策质量、创新力和风险应对能力;对于人选,对被提名人进行背景、经验、业绩记录、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沟通了解,评估其胜任力;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人选组合是否在技能、经验和视角上形成互补,避免同质化,提升整体决策水平。同时提请公司考量长期继任计划,保障领导力平稳过渡。(2)在报告期内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未发生须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本人对于委员会职责权限等进行了了解学习,也通过前期参加董事会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的审议,了解了公司薪酬框架。
(3)在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中,对于公司洗衣机项目投产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关注该投资是否有助于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关注目标市场的规模、增长潜力及竞争格局及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同时审核了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敏感性分析、机会成本等关键指标,关注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及未来回报。(4)在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中,对于公司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宜进行了审议,通过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公司风险管理事项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5)在履行ESG委员会委员职责中,评估公司的ESG目标是否与核心业务战略深度融合,是否识别了对其长期价值最具实质性的关键议题,关注了数据是否全面可比、叙述是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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