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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1:07:23 股吧网页版
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汪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汪华)

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汪华,男,生于 1977 年。毕业于 1999 年 7 月,获上海电力大学颁授自
动化学士学位,并于 2006 年 6 月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大学颁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本人为创新工场(系中国一家具规模的技术型投资公司)的联合创始人,目前担任创新工场联合首席执行官及投资部门管理合伙人。本人在资本投资及信息科技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主要围绕 AI 及前沿科技投资并扩大到上下游产业链,曾主导第四范式、创新奇智、文远知行、地平线机器人、知乎、水滴、Momenta、
潞晨、硅基流动等科技项目的投资。于 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10 月,本人曾供
职于谷歌中国商务发展总部,创建了谷歌中国的优质广告网络,在谷歌中国的三年中,负责管理投资。加入谷歌前,本人创办上海音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该公
司向电信营运商及设备提供商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另,于 2018 年 2 月 6 日至今
获委任为创新奇智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至今获委任为猫眼娱乐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确认函提交董事会,就独立性与公司进行定期动态确认。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全部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3次董事会、1次独董专门会议及3次审计委员会,累计履职天数为15天,符合监管要求。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前述会议,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汪华,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在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中,参与了公司半年报、三季报、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安排等事项的审议,就公司内部控制与数据治理等方面进行了了解并提出相关建议:(2)在报告期内任职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发生须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本人对于委员会职责权限等进行了了解学习;(3)在报告期内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发生须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本人对于委员会职责权限等进行了了解学习。

综上,本人具备多年AI方面从业经验,希望能从技术视角增加对公司财务报
告、战略考量、薪酬体系等的洞察、监督,提升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

(四)公司考察及得到的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会、参加专题会议、保持与董事长及管理层或负责团队有效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薪酬考核机制等,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数据、数字化进展、内控建设、激励机制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

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会,就AI在公司产品端等的应用情况、新时代环境变化下的公司未来布局及转型变革等专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以期相关建议及观点能够对于管理层在战略布局、前沿研究、落地路径、AI应用与优化升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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