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因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11.26亿元遭罚150万元
来源:财中社
7月1日,阳煤化工(60069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次处罚主要是由于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具体涉及2021年4月至6月期间,华阳集团未经公司同意,将11.26亿元资金划转至其账户,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
根据调查结果,阳煤化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未能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面临警告及罚款。公司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朱壮瑞、马军祥、程计红和高峰杰分别面临80万元、6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的罚款。华阳集团则将被罚款400万元,高彦清和樊宗莉分别面临200万元和90万元的罚款。
尽管此次事件对公司的管理和声誉造成影响,但公告指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且公司股票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025年一季度,阳煤化工实现收入23.40亿元,归母净利润-1.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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