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重整裁定及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控股子公司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于2025年1月8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通知书》,平原化工被债权人平原县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财金”)申请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1)。
2025年1月15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裁定受理平原财金对平原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的公告》(临2025-002)。
2025年1月16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及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共同担任平原化工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临2025-004)。
2025年3月18日,平原化工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平原县人民法院前曹法庭召开,债权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和《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202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管理人出具的《平原化工破产情况沟通函》。具体内容详见《山西潞
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5-062)。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转发的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1号之一),裁定自2025年12月16日起对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同时公司获悉,为维护企业资产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平原化工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开招募投资人,并于2025年12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重整概述
申请人:平原县聚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北园路中段路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26690644275F
法定代表人:张松,董事长
被申请人: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平原县城立交东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6167414117R
法定代表人:武金万,董事长
2025年12月16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向平原化工下达《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1号之一)。
平原县人民法院认为: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重整。申请人平原县聚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额占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2.25%,符合法律规定,系适格主体。被申请人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资产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具备一定的投资和开发价值,具备重整可行性。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自 2025年12月16日起对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概述
(一)平原化工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5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平原县城立交东路15号,法定代表人武金万,注册资本56,029.65万元。经营范围:液体无水氨、工业用甲醇、硫磺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限期2019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5日);合成氨、尿素、农用碳酸氢铵、多肽素、硫酸铵、缓控释肥氨水、三聚氰胺、塑料制品、化肥、发电、蒸汽、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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