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首席合伙人为邓超先生。立信中联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合伙人(股东)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中联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以及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中联和信永中和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和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和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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