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修正2021年至2024年财报中多项数据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罗茂林)8月20日晚,亚通股份发布公告,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23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调减约6062万元,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成本调减约6049万元,2023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和归属于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调减约13万元。同时,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期末存货、未分配利润,2024年度财务报表期末存货、未分配利润均相应作出调减。
此外,公告表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的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进行更正。
今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梁峻、翟云云、顾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13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公司合并层面确认了混凝土公司向华盛建设提供管桩及附加服务产生的收入,因公司未在报告期内让渡管桩控制权,该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的收入不准确。
同时,公司所属混凝土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共同向华盛建设提供安装、焊接等管桩销售附加服务,根据桩基工程施工日记记载,对管桩销售附加服务相关人工成本归集不准确,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的利润总额不准确。此外,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时,没有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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