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25 年全
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 14,393,012.74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24,322,169.83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8,715,182.57 元。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 2026 年长兴岛 38#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崇明区新村乡和北堡二期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基于公司维持正常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不进行 2025 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7,035,281.28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93,012.74 6,356,376.91 2,310,760.72(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209,988,350.33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7,035,281.28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7,686,716.7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7,035,281.28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是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
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1.5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关键转折期,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调整周期的影响,市场依旧充满不确定性,公司属于小型区域性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激烈,资金压力大。
(二)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该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
不超过 70%;公司该年度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并足以支付现金股利;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 公司 2026 年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计划
2026 年,长兴岛 38#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支付工程款资金需求约5.00 亿元;崇明区新村乡和北堡二期风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约 2.50亿元;其他新能源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约 1.00 亿元。
2025 年度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70%,2026 年公司存在影响
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2025 年公司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条件。基于上述考虑,为了维持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25 年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长兴岛 38#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崇明区新村乡风电项目、崇明区北堡二期风电项目等。
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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