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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9:35:41 股吧网页版
亚通股份: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恪尽职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依据监管规定推进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全面核查,一致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诚信记录,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44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正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所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
计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据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与舞弊的测试及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质量及执业水平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与综合评估,认为其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与专业能力,符合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1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
式,组织召开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的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配置、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审计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进展的汇报,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监督财务会计报告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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