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3 21:04:22 股吧网页版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聘任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4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持续巩固福建东百集团股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业零售业务区域优势,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聘任何相国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其最近12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裁,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聘请何相国先生为高级顾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持续巩固公司商业零售业务区域优势,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与何相国先生签署《咨询顾问协议》,聘任其为公司高级顾问,为公司商业零售业务提供咨询服务。何相国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相关规定,其为公司关联人,本次签署《咨询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工作,何相国先
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任何相国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本次交易在提

信息披露文件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本次事项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其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何相国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相关规定,何相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何相国,男,高级经济师,曾任青岛阳光百货总经理,银泰商业杭州城西银泰城、杭州湖滨银泰 IN77 总经理,银泰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事业一部总经理、集团总裁等关键职务,并曾任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何相国先生深耕商业零售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其曾任公司副总裁,熟悉公司整体业务体系、运营模式及发展规划。本次聘任其为相关业务高级顾问,遵循市场化原则,结合相关人员行业履历、专业研判能力、资源优势及过往履职成效等综合情况商定服务内容及费用,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何相国(乙方)

(二)顾问服务主要内容:1.乙方为甲方现有经营门店的总体发展、调整规划和业绩提升等提供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对商业战略规划定位提供咨询意见;2.优质市场品牌资

信息披露文件

服务期限及费用标准源的挖掘与拓展,推进品牌引进落地合作;3.推荐优质轻资产项目拓展信息资源等。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标准:一年,咨询顾问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按月支付,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何相国先生深耕商业零售领域多年,对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运营逻辑等具有专业深刻的见解,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相关业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持续巩固公司商业零售业务区域优势,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实际经营需求,公司聘任何相国先生担任高级顾问,以充分发挥其行业经验、资源等优势,为公司商业零售战略和业务发展提供专业赋能与决策参考,助力公司持续提升业务经营质量。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6 年 6 月 3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