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赵仕坤)
本人赵仕坤,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系工商管理博士,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现任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湾会计学苑理事,北京大理州企业商会副会长,兼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首席讲师、特聘教授,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国家财政部首批人才库(债务管理)专家等,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管理
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所有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
亲自出席,该事项均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议;此外,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出席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持续关注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专门委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本人就公司年报编制与审计工作认真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及时跟进了解审计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适时给予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情况、利润分配等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此外,本人参加公司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六)参加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契机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和解答,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除现场实地考察外,本人也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能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管理层与我保持信息畅通,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等各类会议前,能够及时发送会议材料,事先进行必要沟通,积极有效配合本人履职。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体合作时交易各方将遵循市场行情,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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