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22:41 股吧网页版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实体零售的主营业务方向,采取多商号、多业态的经营发展模式,形成了百货、超市连锁、电器连锁为核心的主力业态,与大商天狗网、高端酒店等业务相融合,构筑起独具特色的立体商业发展格局。面对消费市场需求变化、线上渠道分流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公司坚定存量焕新与增量创新的战略方向,以平台升级、商品突破、区域深耕、管理提效为抓手,全面推进经营调整与业态升级,构建兼具品质感与烟火气的商业新生态。

公司旗下 100 多家实体店铺遍布辽宁、黑龙江、河南和山东等地区的核心商圈,实现了广泛的市场覆盖。百货业务积极顺应市场趋势,把握消费者需求变化,全面调整商品结构,持续扩大户外运动、黄金珠宝等高坪效品类的经营面积,并加大对主题餐饮、儿童游乐等体验式业态的投入,引入更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体验项目,提升门店聚客能力与市场竞争力。超市业务采取在百货店内配套经营或社区内独立经营的策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构建精品超市与社区生鲜双线布局,依托提升生鲜直采比例,扩大自有品牌销售份额,逐步强化供应链优势。电器业务坚持差异化运营,通过开设场景化体验店,聚焦高端市场,提供全屋设计的一站式前装服务,提升客单价;积极拓展下沉市场,加速在三四线市场布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50万亿元,增长3.7%,
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52%,提高了 5 个百分点。全国批发和
零售业增加值 14.6 万亿元,同比增长 5.0%,占 GDP 比重为 10.4%,
创历史新高。

从零售业看,2025年全国商品零售额44.3万亿元,同比增长3.8%。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超市、专业店、百货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 5.5%、4.3%、2.6%、0.1%,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仅增长 0.1%,在主要实体零售业态中增速最低、近乎零增长,行业承压特征显著。仓储会员店、集合店、无人值守商店零售额保持两位数增长。

商务部重点监测的全国 78 个步行街、商圈客流量、营业额同比增长 5.2%、4.3%。以旧换新成效显著,国货潮品广受青睐。家电以旧换新累计超 1.92 亿件,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超 9100 万部。在政策带动下,2025 年家电、手机市场规模均突破万亿元大关。

(相关数据来源于商务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2025 年,大商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62.02 亿元,同比下降 10.75 %;
净利润 5.47 亿元,同比下降 14.97%;归母净利润 4.91 亿元,同比
下降 16.31%;归母扣非净利润 4.25 亿元,同比下降 20.92%。毛利总
额 25.2 亿元,毛利率为 40.63%,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 1.02 个百
分点。

(二)经营工作总结

1、百货业态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4.88 亿元,占总营收的 23.99 %。顺应
消费市场变化,公司对百货业态调整业态结构,扩大适销商品品类,有序调减低销低效品牌,不断引入优质新锐品牌,贴合当下消费需求。新玛特佳木斯店、新玛特牡丹江店、千盛百货锦州店等主力门店,通过精准客群定位,店内场景与品牌矩阵同步升级,实现了销售利润双增长。

(1)门店调改,品牌焕新。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百货门店
调改面积 31.3 万平方米,升级品牌柜位 1262 个,新引进首店 290 家。
结合门店所处区域市场特点,开展品类结构重组、优质品牌引进、场景营造等系统性调整。不断扩大户外运动品类品牌数量与经营面积,充分发挥首店引流效应,带动了门店客流与销售的增长。

(2)拓展体验,聚客增效。公司携手百胜餐饮、魅 KTV 等 6 家
优质头部品牌达成战略合作,新开 15 家区域首店。丰富扩大餐饮、娱乐、体验业态规模,培育消费增长点,拉长顾客到店的停留时间,提高门店客流转化的能力。

2、超市业态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4.59 亿元,占总营收的 23.52%。超市
业态聚焦民生消费,完善供应链整合与直采能力,优化品类结构与毛利水平,同步升级门店场景、完善线上配送与社群服务,通过精细化运营实现降本增效,顾客复购率达到 70%,顾客满意度持续提高。
(1)商品管理。强化核心供应商采购流程与议价机制,严控采购成本。围绕生鲜扩大产地直采规模,提升直采比例,压缩流通环节,从源头保障生鲜商品品质与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