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95: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薪酬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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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11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薪酬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的意见如下:
1、通过对龙炼、林鹏程、蓝玉成、杨雪峰及吴晓燕等人简历的阅读及其他方面的调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公司制定的高管人员薪酬方案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兼任高管的董事在审议薪酬议案时予以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刘昭衡 陈岗 刘元盛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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