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217人,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232.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7.47万元。2024年执行了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入674.0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零售业;2024年执行了17家挂牌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入285.44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农林牧渔业。
二、变更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和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三、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尤尼泰振青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运用职业判断,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在预定时间内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执业资格、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分别就尤尼泰振青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重大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2026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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