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创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截至 2025 年末,致
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实现收入总额 26.14 亿
元。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海霞,2008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景伟鹏,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奚大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份。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所基于财政部颁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三项准则从风险评估程序、业务承接与保持程序、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人员委派程序、业务咨询方法、质量管理体系沟通办法、意见分歧解决办法、质量管理检查规定、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办法、质量管理体系缺陷识别与整改办法等方面,制定了全面完善的满足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质量控制制度。
四、审计服务方案
2025 年度,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
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致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五、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所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以维护客户利益和声誉,确保业务的持续安全运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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