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6/1 - 2026/6/2 2026/6/2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H 股股东的
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详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12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
(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公司总股本 1,550,770,563 股(其中,A 股总股本为 1,395,670,563 股,H 股
总股本为 155,1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774,015 股(其中,A 股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664,015 股,H 股回购库存股 1,110,000 股)后的 1,536,996,548
股为总股本基数,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76,659,378.64 元(含税)。其中,拟向 A 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48,941,178.64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仅分派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相关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股本=(1,383,006,548×0.18)÷1,395,670,563≈0.1784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784 元/股)÷(1+0)。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6/1 - 2026/6/2 2026/6/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 A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及自行发放对象所持股份之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
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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