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6
第一节 股份发行......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9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8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5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5
第二节 董事会......29
第三节 独立董事......32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5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4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4
第一节 通知......44
第二节 公告......4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7
第十章 修改章程......49
第十一章 附则......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和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吉改联批<1992>18号文件“关于成立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于1992年8月7日在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于1996年3月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规定,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于2012年4月经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名称变更为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住所地变更为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同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住所地变更为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第三条 1992 年 7 月 17 日,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1992>40
号文件“关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集股份的批复”,公司定向募集股份
6,500 万股。1993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再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199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内部职工股于1995年7月7日全部上市流通。
2001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发行1,801万股(18,014,536股),于2001年12月26日上市交易。
2011年11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骆建强发行股份合计206,324,766股。
2012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700万股;非公开发行57,096,342股。
2015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24,983股。
2016年1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9,919,200股。
2019年7月29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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