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04.15
目 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2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3
议案投票表决办法......4
议案一: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5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均胜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根据股东会通知的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并在股东会当天办理签到手续,在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影响股东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股东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问和发言。股东会表决时,将不再进行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裁或者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说明。
七、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 9 点 30 分
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5 号楼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
出席人员:符合身份要求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列席人员: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议程 内 容
1 会议签到
2 宣布股东会开始
3 宣读参会人员、股东情况
宣读股东会议案
4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5 股东提问、发言
6 股东表决
7 股东会休息、投票统计
8 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9 律师宣读表决见证意见
10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投票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表决的组织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过程设计票和监票两人,对本次股东会的投票及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公司律师现场见证。监票、计票人必须全程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履行职责直至最终投票结果宣布为止。
三、表决相关规定
(1)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一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办法以下所述“股东”均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对各议案明确发表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表决票相应意见栏内打“√”,三类意见中只能选一项。若股东对某一项议案选择了两类以上的意见、股东对某一项议案未发表意见、或股东对某一项议案发表的意见无法辨认,则视为弃权。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股东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信息,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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