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85085000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285ththFFloloor,r,KTPoMwGerTIoI,wPelar za 66 (特殊普通合伙)
1O2ri6e6ntNaal nPjlianzgaWest Road 中国上北海京
S1 hEaansgthCahi a2n0g00A4n0Avenue 南东京长西安路街 12号66 号
CBehijninag 100738 恒东隆方广场毕2 马号威楼大25楼楼8 层
TCehlienpahone +86 (21) 2212 2888 邮政编码:21000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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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1928 号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贵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 号)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宁波均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 “汇总表”) 。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在抽样 基础上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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