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Ningbo Joyson Electronic Corp.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均胜电子 H 股股份激励计划规则
目录
1. 定义和解释...... 1
2. 计划生效条件...... 5
3. 目标和宗旨...... 5
4. 期限......5
5. 管理......6
6. 计划的运作...... 6
7. 收购、供股、公开发售、代息股份...... 13
8. 计划限额与奖励股份的取消......15
9. 争议......15
10. 本计划的修改......15
11. 终止......16
12. 代扣条款...... 17
13. 杂项......17
14. 适用法律...... 18
1. 定义和解释
(A) 在本计划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否则本计划规则中使用的术语具有
以下含义:
"采纳日" 指[●],即本公司为设立本计划采纳本计划规则的
日期;
"联系人"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含义;
"激励" 指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则向选定参与者授予的激
励权益;
"激励现金" 就选定参与者而言,是指出售授予其的激励股份
后,扣除与出售有关的税(如有)、费用、征费、
印花税和其他费用所得到的现金
"激励权益" 就某项激励而言,指根据该激励授予的激励股份及
/或激励现金及相关收入(如有);
"激励股份" 就选定参与者而言,是指董事会授予其的 H 股股
票数量;
"A 股"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股份;
"董事会" 指本公司董事会以及,如文义允许,董事会不时授
权的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或任何人士,其能在董事
会的授权下管理本计划和/或处理信托/受托人的
事务;
"工作日" 指香港联交所开放交易及香港银行开门营业工作
的任何一天(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除外);
"控制权变更" 发生以下任何事件:
(a) 公司所有权变更:指任何个人或多人作为一
个团体(以下简称"团体")获得公司股票所
有权之日发生的公司所有权变更;该团体持
有的股票总和占公司股票总投票权的 30%或
以上,从而导致公司所有权发生变更,但因
公司在董事会的批准下进行私人融资而导致
的所有权变更不被视为控制权变更;或
(b) 公司重大资产所有权的变更:指任何个人或
团体从公司收购的资产的公允价格,或该个
人或团体在截至最近一次收购之日前十二
(12)个月内所收购的重大资产总和的公允
价格,等于或超过公司在该收购(或连续收
购中的最近一次收购)之前公司总资产的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