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即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席绚桦:1972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EMBA硕士,持有香港证监会所有受规管业务负责人牌照。现任 DigiFT Tech (Hong Kong)Limited首席风险官、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29.HK)副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成员,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资讯科技委员会成员等职务,中和金融控股高级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制度》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席绚桦 1 1 0 0 不适用 1 不适用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
立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席绚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绚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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