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21-01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根据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
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将减免的租金直接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 75,636,835.96 元。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为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
〔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
业合并》中有关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进
行补充,要求所有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解释第 13 号的相关规定。上述文件对“业务”的定义作出澄清,对有关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进行补充,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并重新梳理了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具体判断依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解释第 13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关联方定义进行了明确,要求所有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 13 号的相关规定,上述文件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不构成关联方等情况进行了补充。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的规定。上述文件规定,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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