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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舍得酒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刘守民先生及董事邹超先生 3 人共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
议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公
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同时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四)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前的沟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程序等资料,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上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后,认为:上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上会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等事项做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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