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三安光电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促进三安光电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三安光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金钗,女,1979 年出生,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福建省半导体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专项专家组成员,中国物理学会发光分会委员会委员,三安光电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已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因公司前任三位独立董事6年任期已到,三安光电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进行了改选,本人任职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2025年,三安光电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按实际履职时间,本人出席了2025年最后1次董事会,召开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情况,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三安光电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为原独立董事出席。在本人实际履职时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三安光电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均为原独立董事出席。在本人实际履职时间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开始履职后,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和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与审计项目组持续保持沟通,督促其按计划开展审计,了解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开始履职后,认真履行独董职责,通过常态化查阅资料、跟进经营动态,充分了解公司运营全貌。同步加强监管法规与专业知识学习,未来将坚守独立履职底线,独立客观行使职权、发表专业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本人开始履职后,积极关注三安光电各项经营动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事项到三安光电了解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安光电财务中心、审计部、人资中心及其他部门分别指定专人配合专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同时,三安光电也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日常沟通和交流,三安光电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工作人员定期汇报、及时沟通三安光电的生产经营、财务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证券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三安光电独立董事,在认真了解三安光电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三安光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安光电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涉及披露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聘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5年任期内,不存在解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 年度,因公司前任三位独立董事 6 年任期已到,公司对独立董事进行了改选,
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所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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