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24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监管规则进行处置,在规定期限内未处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7 元/股,该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进行表决,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项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26,由陈新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25,由陈新董事长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857万股~5,714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5%~1.10%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98603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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