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产中大在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59 号文核准,物产中大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755,499,6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1,527.3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36.00 万元(含税)(应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 1,386.00 万元,其中发行人已预付保荐费人民币 150.0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380,291.3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21.0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898.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物产中大 202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35.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4,372.39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19.5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93,980.63 万元(含永久补流),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081.71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分别与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 年 9 月已更名为物
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数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9年 11 月 27 日分别与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集团”)、浙江元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投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分别与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物产实业”)、浙江物产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服务”)、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分别与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2021 年 7 月已更
名为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实业”)、浙江物产中大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线缆”)、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27 日分别与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境”)、物产中大(东阳)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东阳”)、物产中大凤川(桐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凤川”)、物产中大(桐庐)水处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桐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七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分别与中大实业、中大线缆、中国工商股份银行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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