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12-23 22:40:40 股吧网页版

公告日期:2019-12-06


证券代码:834531 证券简称:信友咨询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2 日 9:00—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 号银川 IBI 育成中心 1 号楼 12 层
1203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川市凯银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
票不超过 1000 万股(含 100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 元,融资
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67)(二)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依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认购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包括《银川市凯银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凯银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安关于增资协议(合同编号:2019KYHX-TZ 第 001 号)之补充协议》及《保证合同》),对认购数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并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之日起生效。(三)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同意修改本公司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订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七条,原为“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5,000万股。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发行的优先股原则上采取固定利息率,固定利息率为8%/年,优先股股东权利根据优先股发行时的条件确定。”

现修订为“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发行的优先股原则上采取固定利息率,固定利息率为8%/年,优先股股东权利根据优先股发行时的条件确定。”

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
规范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监管,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五)审议《关于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在有资质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本次董事会通过后与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股票发行,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递……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