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22:21:04 股吧网页版
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XI,AN QUJIANG CULTURAL TOURISM CO.,LTD.

600706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5 年 11 月 7 日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参会股东及代理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召开方式、时间及地点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 点 30 分

地点:曲江银座酒店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须知

1、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2、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
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3、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组成。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签名。

5、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三、议案名称

1、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案

文件之一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由业绩承诺方回购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协议及业绩承诺概述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及
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无锡汇跑 55%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无锡长臻信息技术中心(曾用名:上海无锡长臻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无锡长臻”)、无锡臻征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臻征(上海)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光无锡臻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臻征”】、汇锦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孚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私募”】及李长征签订《关于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250万元认缴无锡汇跑新增注册资本 1,111,111.11 元(即无锡汇跑增资后 10%股权),并以现金方式出资 5,625 万元购买无锡长臻、无锡臻征、汇锦私募所持有的无锡汇跑总计 500万元注册资本(占无锡汇跑 45%股权),公司投资价款合计 6,875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无锡汇跑 55%股权,并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针对本次交易,李长征、无锡长臻、无锡臻征(以下简称
业绩承诺方)承诺,无锡汇跑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四个完整的财务年
度期间经审计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900 万元、1,200 万元、1,600 万元,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500 万元。若无锡汇跑业绩承诺期内任意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将按照《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