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
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
1、2025 年 4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彩虹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5 年 8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2025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专业胜任能力、执业情况、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所认真履行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报告期内的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实际运行情况符合要求,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就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征求审计机构意见,有效促进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充分发挥
审查、协调、监督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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