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勤)
作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及时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李勤: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现为陕西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0 日起任彩虹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进行了独立性自查。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本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
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对议案中需要关注的问
题,及时与公司进行问询、沟通,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情况等议案进行了审阅,及时提出专业性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年度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与经营层、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和时间计划,并提出了建议,督促审计机构和公司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出席了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履职过程中,积极参加与经营层的现场沟通会,深入了解公司日常运营、重大项目建设及内部控制情况,就管理优化提出具体建议;在年报审计关键节点,与审计机构举行现场沟通会,就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及内控情况进行充分研讨,督促审计程序落实到位;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三)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充分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同时,公司能够主动就重大事项进展进行沟通反馈,为本人独立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按照《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事前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仔细审阅和专业判断,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整、客观、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财务信息。公司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国家法律法规,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本人未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关注了中审亚太的执业资格和履职情况,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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