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48:30 股吧网页版
光明地产:光明地产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相关规定,为切实推动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
响应并落实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了《光明地
产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5 年公司认真组织落实《行动方案》,现将落实进展及年度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定力,统筹平稳安全发展

2025 年,房地产行业总体仍处于“止跌回稳”的过程中,市场需求分化加剧、客户信心修复滞后、行业公司出清加速等问题仍制约行业的恢复进程。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冲击、行业发展的变革,公司始终围绕“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在逆境中攻坚克难,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经营及销售策略,积极把握政策窗口期,加大推动营销去化力度,加快回笼资金,加速回归上海,保障投融资整体平衡,统筹了公司全年整体发展和稳定。

在存量去化方面,公司结合各区域、各项目所在市场实际,紧抓政策窗口期,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全面实施“一盘一策”差异化营销策略,探索全民营销、企业团购、人才社区赋能和政企合作购房等多维方式,全力攻坚存量去化。年内,上海浦东临港光明星城项目创新营销方式,通过政企单位党建联建等方式,第四季度中自访到访量提升约 20%,全年签约量位列区域板块第二;此外,江苏常州荷樾府项目、重庆市时光里项目、云南昆明光明璟宸项目、山东菏泽御河丹城项目等数个项目把握市场窗口期,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实现了较好的去化效果;大宗资产处置方面,完成上海嘉定锦如置业项目的 6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在投资发展方面,公司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三大工程”中的保障房开发、城中村建设,深度参与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把握乡村振兴和长三角一体化
等契机,进一步强化公司与城市建设运营的关联。年内,公司加快推进了浦东川沙六灶 03-04 地块、浦东惠南民乐 L07-02 地块等现有项目的开发建设。

在管理革新方面,公司进一步推进回归战略,落实组织精简化、人员精英化的要求,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自上而下对总部部室、下属子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的组织框架和人员进行整合和优化。年内,公司对总部部室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划分各部室管理职责,实现总部部室数量减少 1 个;整合商管与物管平台组建新华都实业,发挥其在尾盘去化与资产处置中的关键作用,二级管理层级减少 1 个。通过深化组织架构改革,强化集团上下资源配置与风控职能,推动管理下沉与决策前移,更好适应当前企业经营发展新需求。

在运营管控方面,公司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在保障项目高品质交付的前提下,对年内竣工项目的关键指标与重要节点进行梳理跟踪,严格落实成本管控要求。年内,公司结合总部部门调整,强化全过程监督,紧盯设计、施工、采购等关键环节,围绕程序合规、评标公正开展专项督查整改,积极通过统一招采平台的完善与合规运行,进一步形成信息化、流程化、表单化、数字化,提升动态管控能力与降本控费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各类招采行为,强化招采全流程管理。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
公司严格遵循 2024 年 4 月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在统筹本期业绩发展与长远战略布局的基础上,合规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年内,公司还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推进落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研究资本市场工具,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努力提高投资者信心。

光明地产 2025 年 12 月 31 日股票收盘价 3.89 元/股,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票收盘价 3.72 元/股,增幅 4.57%。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4.48 元/股,高于 2024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4.41元/股,公司已不属于长期破净公司。

三、投资者需求导向,提升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通过《上海证券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