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本人茅宁,作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过去一年中,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对公司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重点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慎判断,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健发展。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茅宁,博士研究生学历,财务学教授职称,具备会计专业背景。曾任七机部第四设计部财务科会计,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系讲师,南京大学经济决策系讲师,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副教授,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副系主任、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南京大学 EMBA 及高级经理培训中心主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数量经济与管理科学学会会长,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瑞森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独立的原则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了解各项议案的内容和背景,对于财务、投资类议案,深入分析议案内容,提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质量。在会上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和审议,客观、审慎、独立地发表建议。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7 7 0 0 4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作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通过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16 项议案,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 3 项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1 项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5 5 2 2 1 1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本人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次,审议通过 7 项议案,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合计 18 天,其中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2 天,参加业绩说明会 3 天,参加调研培训等 3
天。
在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时,本人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关注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2025 年,听取 2 次经理层述职报告,听取 1 次总经理关于董事会授权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强化对决议执行的监督。
2025 年,本人参加 2 次公司调研活动,深入调研公司供应链业务“十四五”
发展情况及“十五五”初步规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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