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为涂连东先生、任力先生和熊波先生。
2024 年 10 月 8 日,鉴于张振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并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熊波先生为公司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1、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年
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3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初步沟通。
2、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公司年
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阶段结果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沟通。
3、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4 年 8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对财务总监候选人周华林先生
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6、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差错更正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 年度,公司积极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
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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