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1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新能源”)、KALONGWE MINING SA(以下简称“KMSA”)、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上海实业”)、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盛屯锌锗”)、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国际”)。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为盛屯锌锗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盛屯金属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盛屯新能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ECOBANK RDC S.A.(以下简称“ECOBANK”)签订《安慰函》,为KMSA在ECOBANK申请的最高额本金限额为美元300万美元整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保证担保。
公司为盛屯上海实业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临港新片区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宏盛国际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的合计不超过23,000万美元的银团贷款额度授信提供本金最高额不超过23,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汉源盛屯锌锗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和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盛屯锌锗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盛屯金属在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
公司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盛屯新能源在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ECOBANK签订《安慰函》,为KMSA在ECOBANK申请的最高额本金限额为美元(大写)叁佰万美元整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开始之日起一年。
公司为盛屯上海实业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临港新片区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为宏盛国际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的合计不超过23,000万美元的银团贷款额度授信提供本金最高额不超 过 23,0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最高额不超过17,000万美元(在岸贷款)的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直至主协议及相关项下协议中最晚一笔债务的应付日后的三年止;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离岸贷款)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直至主协议及相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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