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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为涂连东先生、任力先生和熊波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担任。上述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

1、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年
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4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初步沟通。

2、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公司年
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阶段结果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沟通。

3、2025 年 3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差错更正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 年度,公司积极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各项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管理,完成定期报告审核工作,切实提升信息披露的精准性与透明度。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秉持审慎独立原则,深化外部审计监督效能,加强风险防控与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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