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盘后,南宁百货(600712)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南宁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公司作为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涉及的金额约为9219万元。
判决情况显示,法院认为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依法驳回,并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判决为终审判决。
事情源于2023年6月,公司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向法院起诉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昌泰食品有限公司、湛江汇丰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京昌水产有限公司、广西天信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湾北贸易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涉及12起案件,请求法院判令12起案件的被告连带赔偿公司货款本息合计约9219万元。
南宁百货表示,公司已就本案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因此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关于本次判决对公司本年度利润的具体影响,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商业零售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百货(含家电、团购)、超市、汽车、电子商务。
纵观近五年度业绩,南宁百货净利呈现出显著波动,今年上半年同比转亏。2020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0.03亿元、-0.64亿元、0.07亿元、-0.32亿元。

2025年上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80亿元,同比下降2.32%;归母净利润为-1338.33万元,同比下降653.3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121.39万元,同比下降587.28%。

对于净利变动,南宁百货表示,主要原因是文化宫店整体承租方南宁嘉芬违约,公司依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场地,该事项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及运营成本增加;上年同期子公司南百汽车完成承租的部分租赁场地退租事项,而本期无同类事项发生,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
此外,参股公司南宁医药本期净利润同比减少;公司根据法院判决,以南宁嘉芬履约保证金抵扣其合同违约金、应收租金以及核销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挂账;同时,销售下降,毛利率同比减少。
在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提出“公司半年报亏损,但总经理、副总经理却至今空缺,请问是什么原因?超一个多月会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南宁百货回应称,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后,相关工作职责已合理分工至公司其他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协同有序、运作平稳。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24日收盘,南宁百货上涨3.57%报6.96元/股,最新市值37.91亿元,近一年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9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