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1:44:20 股吧网页版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立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立民)

本人李立民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守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行使决策与监督职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立民,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现任北部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北部湾大学北部湾海洋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广西国际经济贸易
学会常务理事。2024 年 7 月 26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性。2025 年履职期间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本年度股东 出席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召开次数 次数

11 3 7 1 4 4

2025 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原则,对所有议案提前客观审慎分析,在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及内容后,结合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除在审议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对董事会其余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就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流程严谨。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全程出席报告期内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无缺席情形。本人忠实履行相关职责,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会前查阅资料、调查问询详情,结合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因本人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按规定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其余各项议案均无异议、未投反对及弃权票。

本人认为,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规,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必要审批,审议通过的议案均未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 4 份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定期听取财务部门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关于财务
核算、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针对年报审计工作,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案、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度安排进行多次深入交流,认真听取并审阅其审计计划及相关资料,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对审计方案提出具体意见与要求,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监督审计程序的规范性与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投资者问询,掌握投资者诉求与关注重点,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途径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翔实了解事项背景,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工作达 15 天。本人充分借助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现场办公形式,通过实地考察、现场会谈、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进展。

2025 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及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