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1:44:26 股吧网页版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 52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13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4 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其中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4,478.8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 次;24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
时间为 1996 年 2 月,自 2000 年 7 月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
务,2017 年至 2020 年以及 2025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宏达股份、德龙汇能、天微电子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8 月,自 2019 年 7 月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务,自 2023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南宁百货、和邦生物、四川美丰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凡波,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自 2010 年 7 月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自 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天化、通威股份、泸州老窖等。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武兴田、李星星、汪红君。李星星于 2025 年 7 月从四川华信辞职,不再担任本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此,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武兴田和汪红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三)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力资源配置与专业胜任能力

四川华信组建了具备丰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项目团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多年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执业水平和实务经验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方案与时间安排

四川华信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