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审计报告
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F012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中国·上海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4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合并利润表 2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
7 母公司利润表 6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
10 财务报表附注 9-110
审 计 报 告
容诚专字[2026]200F0123 号
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清)的模拟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8 月、2024 年度、2023 年
度、2022 年度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模拟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
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大清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8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大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模拟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京大清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模
拟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模
拟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京大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
京大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大清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模拟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模拟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模拟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模拟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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