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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0 16:27:06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工作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1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层行为,确保经营层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经营层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执行机构。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经营层之间,是法律规范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权责架构上的监督制衡关系和治理运营上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支持公司规范治理并促进全体股东权益的维护。

第三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向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接受董事会监督;经营层受董事会委托,以董事会决策部署为目标,按照诚信、科学、规范经营的要求,履行经营管理职能。

第四条 经营层坚持“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责定位,经营层组成人员坚守敬畏原则,切实履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董事会要求,身体力行“诚信勤勉、务实高效、创新创业、和谐共赢”的企业精神。

第二章 经营层职责

第五条 本规则所称经营层由公司总部的以下成员组成:总裁、副总裁(含副总裁级人员)、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各部门(含委员会和项目机构)负责人(下同)。

第六条 经营层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裁负责制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其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权责分解授权负责制。经董事会授权,总裁领导经营层的工作;其他高管人员及公司其他领导协助总裁工作,依授权及权责分解管理相关部门和机构、履行相关职能;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总裁负责召集、主持总裁办公会(即经营层成员会议),对于经营层工作中涉及董事会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公司重点项目的事项予以讨论并组织执行。

第八条 公司高管人员按(授权)分工负责其分管的工作;受总裁委托,负责专项或其他方面的工作;经总裁提请、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进行对外经营活动。

第九条 总裁因公出(差)访等正当原因不能直接履行职责时,应向董事会请假,并向其他高管人员办理代行职务的书面委托并报备董事会,或责成分管领导对其分管的部门作必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分管领导应及时向董事会及总裁反馈、报告情况。

第十条 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分管领导的指令,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各部门间应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

审计内控专业线对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受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托,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
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扰,经营层应当配合审计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的决策部署,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相关规章。

第十二条 经营层高管人员的权责分解及安排,根据公司关于高管人员工作分工的决定,以及每年度的高管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包括经营层高管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等相应确定。

第三章 成员职位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均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任期原则上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总裁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高管人员。

第十四条 经营层组成人员均按本规则实行职位管理,职位管理应遵循权利与责任对等、激励与约束对称、能力与业绩并重的原则。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经营层人员任职回避制度。凡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成为公司经营层成员,亦不得在同一部门、单位形成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当出现需要回避的情形时,相关个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所在部门、单位亦应对其提出回避要求。任何个人、组织有权将经营层组成人员须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由董事会调查,责成有关人员改正。

第十六条 经营层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规范经营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其中的职业经理人还应与公司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合同)书、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十七条 对经营层人员在采用岗位晋升、薪酬激励及授予荣誉称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激励的同时,建立问责制并加强日常工作管理。经营层职位管理的方式包括授权(分工)调整、诫勉谈话、职务调整、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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