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7 17:03:52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26-019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9 月 26 日,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 Alliance Healthcare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Alliance

Healthcare”)与广州广药二期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
药二期基金”)签署《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04%股份的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全部 144,557,431 股公司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1.04%)转让给广药二期基金,转让价格为 5.18 元/股(人民币,下同),转让总金额为 748,807,492.58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Alliance Healthcare 不再
持有公司股份,广药二期基金持有公司 144,557,431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1.04%。

广药二期基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取得其国资主管单位广州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出具的《广药集团关于广州广药二期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
让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04%股份的批复》,同意广药二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受让 Alliance Healthcare 持有的公司 144,557,431 股非限售股份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过户数量为

144,557,4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0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
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Alliance Healthcare 与广药二期基

金签署《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04%股份的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
全部 144,557,431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04%)协议转让给广药二
期基金,转让价格为 5.18 元/股,转让总金额为 748,807,492.58 元。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Alliance Healthcare 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广药二期基金持有公司

144,557,431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04%。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 ls2025-123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广药二期基金《告知函》,广药二期基金已取

得其国资主管单位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药集团关于广州广药二期基
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04%股份的批
复》,同意广药二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Alliance Healthcare 持有的公司

144,557,431 股非限售股份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对外披露的

编号为 ls2025-140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投资协议>的进展

公告》。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2026 年 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本次交易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本次过

户登记完成后,广药二期基金持有公司 144,557,43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11.04%)。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前后,协议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转让过户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登记日期 过户前持股 过户前持股 转让股份数 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