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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6:13:02 股吧网页版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证
券部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投资者的接待、咨询(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
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
秘书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信息知情人
不得泄露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含义及范围

第八条 公司重大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
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九条 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二)召开股东会或变更召开日期的通知;

(三)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出售公司研发或经销的产品或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2.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四)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五)重大诉讼和仲裁;

(六)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

6.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7.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8.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或者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9.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

10.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11.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2.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3.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1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15.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16.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七)其他重大事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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