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三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或“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财务顾问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释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
本核查意见 指 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中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建投证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 指 告书》
书
金瑞矿业、上市公司 指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黄河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国投、一致行动人一 指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发投、一致行动人二 指 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青海省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青
《一致行动协议(国投)》 指 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
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发投)》 指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青
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 指 《一致行动协议(国投)》和《一致行动协议(发
投)》
黄河公司分别与青海国投、青海发投签署《一致行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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