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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9 17:45:01 股吧网页版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前姓名/名称 变更后姓名/名称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无实际控制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表决权委托

变更方式(可多选)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系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省投”)之第一大股东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分别与其一致行动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发投”)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实质控制青海省投,从而间接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青海省投;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投之第一大股东黄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
人青海国投、青海发投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通过协议安排,黄河公司对青海省投形成实质控制,从而间接引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触发权益变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青海省投持有公司 29.9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黄河公司、青海国投和青海发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持有青海省投 42.24%、5.37%和3.38%的股份。黄河公司系对控股股东青海省投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青海省投无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

基于对青海省投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潜力的看好,本次黄河公司分别与青海国投、青海发投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拟在增强对青海省投的控制力的基础上,通过发挥黄河公司和国家电投的业务经验和管理优势,进一步提升其经营质效,助力青海省投高质量发展。交易完成后,黄河公司对青海省投的控制权比例提升至 51%,对青海省投形成控制,进而对金瑞矿业形成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后,青海省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黄河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为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投。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作为青海省投股东,乙方在参加青海省投股东会、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其表决意见及投票行为均与甲方保持一致。

2.议案动议时双方应第一时间就该事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启动青海省投股东会、董事会提案程序。乙方同意在青海省投股东会、董事会上按甲方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如乙方对甲方投票意见有异议,可于股东会、董事会召开前向甲方提出,并按协商后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协商后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意见作为最终投票表决意见并自动归票。乙方保证其股东代表、推荐的董事会成员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3.本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青海省投经营数据、财务信息、商业计划、技术资料、合作方案、会议纪要等,均属保密范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利用上述保密信息。双方应在协议履行期间及协议终止后 2 年内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因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的,双方按要求披露。对已公开或非因一方原因导致公开的信息,不适用本保密条款。双方应明确保密例外的范围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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