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文 投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安景文)
2025 年度,本人安景文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安景文,男,71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博导。曾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院长,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家联合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相
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是否 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姓名 董事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数 议
安景文 是 11 11 5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会议,会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2025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会议 4 次,
审议《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6 项;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18 项;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关于提名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 6 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房屋租赁、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顾问协议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并对公司的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报告事项及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专业判断与监督作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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