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运营水平和决策的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赋予的职权,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营层成员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公司经营层应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诚信、勤勉履行职责。
(二)分工负责原则
总经理、经营层成员各自履行职责。总经理负责总经理
办公会的主持召开;各部门、各子公司拟上会议题需经对应分管领导或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审议后,由办公室汇总,报请总经理决定是否上会研究。
(三)科学决策原则
公司各部门、各相关子公司应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议题的前置研究工作,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以增强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科学性。
(四)积极审慎原则
在研究重大、复杂事项时,相关部门应提交充分的项目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视需要提请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之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如专题会审议未通过的,应当修改方案,经专题会重新审议通过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订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各期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拟定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并决定内
部审计工作具体方案、审计报告及相关整改事项等;
(六)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七)审议并决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所投资企业或基金的出资、退出、延期、清算等投资管理事项;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审议并决定公司定编定岗及岗位职能重大调整方案;
(十一)审议并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员工薪酬及福利、绩效考核及奖惩等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除外;
(十二)审议并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产权(股权)登记及管理事项;
(十三)审议并决定子公司章程、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订事项;
(十四)审议并决定各部门及子公司经营考核指标;
(十五)审议并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本数),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捐赠、债务融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含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债权债务重组等事项(金额在
1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并决定);
(十六)审议并决定公司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日常交易事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并决定),以及子公司新增项目立项等重大日常经营事项;
(十七)审议并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内部借款事项,涉及担保、质押情况的除外;
(十八)审议并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的争议解决事项;
(十九)审议公司预算调整事项、公司及子公司预算超支10%以上(含本数)或超支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预算外支出事项;审议并决定公司及子公司预算超支10%以下且金额低于200万元的预算外支出事项;
(二十)其他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或决策的事项。
第六条 以上事项属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文投控股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清单及程序》中规定的“三重一大”的,应履行公司党总支前置讨论程序,经公司党总支研究讨论并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文投控股股份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