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存在银
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形,经核实确认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被申请冻结金额(元) 实际冻结金额(元)
江 苏 凤 凰 置 工商银行南
43****17
业 投 资 股 份 京湖南路支 基本户
3 1,864,817.31
有限公司 行
中 共 江 苏 凤 12,000,000.00
凰 置 业 投 资 工商银行南
43****32
股 份 有 限 公 京湖南路支 一般户
5 96,362.49
司 总 支 部 委 行
员会
合计 12,000,000.00 1,961,179.8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
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2005]209 号),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管,不属于
企业的责任财产,人民法院不得冻结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上述一般户系公司党组
织代管的党费交纳账户,公司将与法院沟通,解除该账户的冻结。
本次被申请冻结金额共计 12,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
金的 2.1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26%;实际
冻结金额共计 1,961,179.8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34%,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4%。
二、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公司前身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华玻璃”)的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2011 年 6 月更名为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华集团”)的子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耀华机械公司”)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称耀华机械公司于 2006 年 3 月向耀华玻璃提供借款 1200 万元至今未还,请求判
令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耀华机械公司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所致。公司已收到冻结银行账户的民事裁定书((2026)冀 0302 民初 3095号)、民事起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次公司被申请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 元。
200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前身耀华玻璃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凤凰集团”)签署《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耀华玻璃以其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凤凰集团持有的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耀华玻璃向凤凰集团非公开发行 183,320,634 股人民币普通股进行购买,发行价格为 5.06 元;自本协议生效日之后,若上市公司发生或遭受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任何或有债务及其他债务、义务或损失,均由置出资产承接方负责承担及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告时间:2009-10-13)。
综上,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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